李某是防卫过当吗? 一人酒后在足疗店,与相识的服务员发生争吵。店主劝阻不听。店主找来朋友高某,二人极力相劝,赶走了醉酒人,期间发生了肢体冲突。时隔不久,醉酒人又找了6人报复。此时,高某找来朋友李某帮忙。醉酒人找来的一人用自带的刀刺伤了李某,李某夺过此人手中的刀,反刺了一刀。此人在被同伙送入医院后死亡。请问:李某的行为时防卫过当吗?
2011-07-13 17:12 TLYGX_……(内蒙古-通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叶庚清律师 2011-07-13 17:14
不属于防卫过当,涉嫌故意伤害罪,但量刑时会考虑死者的过错而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
2 110网律师 2011-07-13 17:15
事出有因。是否是正当防卫,需要公安机关调查清楚案情以后依法认定。
3 朱孟喜律师 2011-07-13 17:15
如果死亡的原因 确实是刺伤造成的 那么就构成防卫过当
如果死亡与刺伤无关 那么就构成正当防卫 不会承担责任的
如果死亡与刺伤无关 那么就构成正当防卫 不会承担责任的
4 孙新律师 2011-07-14 08:07
是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