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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于昨晚18:11在金华兰溪市人民医院诞下一男。孩子出生伴有响亮哭声,经检查身体健康
我老婆于昨晚18:11在金华兰溪市人民医院诞下一男。孩子出生伴有响亮哭声,经检查身体健康 我老婆于昨晚18:11在金华兰溪市人民医院诞下一男。孩子出生伴有响亮哭声,经检查身体健康。随后护士将婴儿抱至母亲身旁要求喂奶。我老婆喂了十几分钟后,发现婴儿中断吸奶随后脸色出现泛紫,当时房中无医护人员监管,亦无家属,刚好接产护士从门口经过,我老婆便将其叫住反应情况。随后接产护士联系到新生儿科主任,大概随后十几分钟赶至产房进行输氧抢救。(赶至时婴儿心律只有四五十,正常为120以上,没有呼吸,瞳孔扩散),当即判定为严重窒息。随后转入新生儿科进行抢救,现今确诊生命迹象微弱,即便愈后艺有极大几率患有脑瘫。而接产医护人员一口咬定是新生儿母亲喂奶所致。就此问题我想问责医院相关责任,及医疗赔偿事宜。
2015-11-19 20:33 ask201……(浙江-金华)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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