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就是在动迁中有关认定安置人口的判定。杨浦区福禄街动迁时我结婚半年了 我想问的就是在动迁中有关认定安置人口的判定。杨浦区福禄街动迁时我结婚半年了,在认定人口中我被动迁组踢出局,不予人口认定。理由1,结婚不到一年,2,户口迁入不到一年,就这样打发我了。因此在动迁中我什么都没得补偿,就象我不属于在此被动迁房里的人一样。为此至今还没想通这一问题。市政府令有明确归定结婚生子不受居住一年以上的限制。那为什么杨浦区政策可以与市府政策相悖的呢?难道土黄帝政策要大过市府中央?目前我们这里动迁快结速了。请问我是否还有维权机会争取得到补尝。谢谢!
2015-11-19 18:06 ask201……(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5-11-19 20:57
如你所述,争取补偿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相关法律问题
我想问的就是在动迁中有关认定安置人口的判定。杨浦区福禄街动迁时我结婚半年了
0个回复老房子动迁,房屋面积小,人口众多,按托底算的话,外面购买过商品房的就不能被认定为安置对象吗
4个回复没有享受过国家动迁政策的,就是因为结婚了是不是就不可以享受安置对象
5个回复动迁安置人口判定
4个回复动迁被安置人口的判定
2个回复结婚半年,男方无过错,就是感觉夫妻关系不和,现在我提出离婚,男方可以要求我退彩礼和礼金
1个回复结婚半年多了息妇带钱走不想过了没领结婚证也没有孩子就这样算了、才礼钱给他的就是他的
0个回复我儿子结婚半年时间,因为一点小事闹了矛盾,儿媳妇就回娘了,我找人去接她回来,说什么就是不回来
4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