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民手中的自留地它是以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存在的?它在现行的农村土地所有者-集体经济组织里是什么身份
在校大学生是否仍然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有没有此类相关法律法规?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购买农村宅基地或者房屋而与农民所订立的买卖合同
造铁路赔偿农民房子后所剩的半块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还是集体
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是指什么人?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或者人事部门明确规定第几条?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农民工二级伤残赔偿标准及相关法律条款依据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怎样会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