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前耳朵为轻伤,现已治好出院无缺损还负刑事责任吗? 亲兄弟因抽水发生口角,61岁患脑梗塞的哥哥当时遭弟弟辱骂只好忍让回家,哪知弟弟让自己24岁的侄儿上门找麻烦,由于侄儿蛮不讲理开始打架,打架时酒瓶伤及侄儿的耳朵,哥哥手受伤家中也砸得乱七八糟,侄儿拿菜刀行凶时哥哥拨打110,警察拍照后要求自行调解并要求双方做法医鉴定,治疗前侄儿的耳朵鉴定为轻伤,哥哥的手无大碍,现在耳朵已治好出院,医疗费共计1万2千多,由于双方选择私了现侄儿以“轻伤”为据索要6万元赔偿,请问哥哥正当防卫成立吗?现在还负刑事责任吗?面对高额赔偿哥哥该怎么办?静候佳音
2011-07-12 16:35 125537……(湖北-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12 16:41
正当防卫是否成立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如果构成轻伤,一般需负刑事责任,对于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案件,如果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院有权不予起诉。至于赔偿,若可以协商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对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