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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一套房子装修,这套房子是三居室的公租房,由两家共同承租,我们是其中一家
我家一套房子装修,这套房子是三居室的公租房,由两家共同承租,我们是其中一家 我家一套房子装修,这套房子是三居室的公租房,由两家共同承租,我们是其中一家,今年初两家共同商量装修,两家共同出资,由我来负责实施。后来由于水管爆裂,造成漏水,给楼下邻居房子淹了,造成5万元损失。现在,楼下将我告上法庭,我认为损失应该有两家共同承担,但是法院说应该有我来先行赔偿,再去找另外一家给我钱。我认为,既然已经起诉到法院,被告人就应该是两家的房主同时当场,才能开庭,法院说我是施工负责人,所以先由我来承担损失,再去追缴邻居,这个对吗?
2015-11-18 19:08 ask201……(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11-18 19:25
您好!不对,可以要求追加另一方为被告。建议委托律师协助。
2 徐卫东律师  2015-11-18 19:32
你好,可以要求追加另一方为被告。
3 宋超律师  2015-11-18 22:00
你好,由双方共同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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