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用政府集体土地,合同到期,要求无条件搬离,并不给于补偿 2008年租用了地方集体土地十几亩,在上面建立了鱼塘养殖以及自己住的房屋,后来合同到期又续签一次,现在合同马上又要到期了,但是地方政府不想再继续出租要求无条件搬离,并不给于赔偿,这样合理吗,合同上没有约定关于赔偿的事宜
2015-11-17 15:02 夏天不吃西瓜……(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11-17 17:28
合同对此是如何约定的?
2 110网律师 2015-11-17 15:04
合同到期,当然没有赔偿了
3 110网律师 2015-11-17 15:24
你好,合同到期,没有赔偿的
4 张向锋律师 2015-11-17 18:35
1、需要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2、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2、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5 李军律师 2015-11-17 18:50
合理。合同到期,有权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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