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遗嘱的问题 请问我外婆在我亲阿姨的怂恿下去上海当地公证处作了一份遗嘱。大致的意思是外婆走后所拥有的宅基地将全由我阿姨继承。有以下几点疑问。1 在立遗嘱的时候,我母亲没有到场的话,这份遗嘱是否有问题,是否需要所有权益人到场??2 据说我外婆原意是想2个女儿一人一半的分家产,这份遗嘱有违背老人遗愿,是否可以重新去立遗嘱?手续如何?
2011-07-10 12:46 UXE4400(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7-10 13:07
你好,公证有效,如果不服可以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1-07-10 13:11
重新去公证处变更遗嘱。
3 张向锋律师 2011-07-10 15:19
没有问题。不要。可以重新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立遗嘱人携带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
4 110网律师 2011-07-10 15:42
产权人可以随意处分自己的财产,公证遗嘱也是可以公证更改的,不需要继承权人在场,立遗嘱人即可完成
5 徐璐律师 2011-07-10 15:44
你外婆立遗嘱不需要你母亲到场。
你外婆如果想立新遗嘱,需要公证,新遗嘱优于原先的遗嘱。
你外婆如果想立新遗嘱,需要公证,新遗嘱优于原先的遗嘱。
6 陈晓云律师 2011-07-10 21:35
1、立遗嘱无须继承人在场。
2、但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如地上有房屋的,可通过继承房屋而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2、但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如地上有房屋的,可通过继承房屋而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7 李军律师 2011-07-11 10:39
1、不需要到场;
2、如何处理遗产,决定权在老人。老人愿意的话,可以重新去办理遗嘱公证,对财产进行重新分配。
3、详情,建议预约律师当面咨询。
2、如何处理遗产,决定权在老人。老人愿意的话,可以重新去办理遗嘱公证,对财产进行重新分配。
3、详情,建议预约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