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试用期满后,利用“与用人条件不符”这一借口,将本人调职,实际上是强迫我离职。另外就是,在三方协议上,只写了转正后工资、试用期限和违约金,并没有写明岗位,但是在面试的时候,口头上是有承诺岗位的,现在我该如何自身合法利益??
2011-07-09 15:06 EnM4004()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09 15:07
去劳动监察部门 投诉 或申请劳动仲裁
2 尹利兵律师 2011-07-09 15:10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把承诺的有关条款写入劳动合同内,如果协商不行,可以收集有关证据进行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