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工伤事故 有朋友在山东东营工作期间出了工伤,脚踝里面的骨头断了三节,公司先对伤者罚款五千块,然后用这个钱给伤者看伤,出事故的公司只表示负担伤者的治伤费用,在伤者治伤期间因为不能劳动只愿意付伤者每月800块的工资补偿,另外在伤者住院期间并不提供陪床人员,除了治伤费用外,其他的费用和解决办法都没有,只表示出院了再说。医院表示脚踝处伤到,以后有可能会有后遗症,并表示伤者以后不能再干重活,伤者还没结婚,也只有26岁。我想咨询下律师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办才能维护伤者的合法权益,谢谢您了!!!
2011-07-08 22:39 wanghu……(山东-东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07-08 22:41
构成工伤,要求申报,单位不应当对伤者罚款
2 110网律师 2011-07-09 09:28
依法申请认定工伤,按照工伤标准赔偿。
3 刘洪利律师 2011-07-09 16:59
申请工伤认定后,依法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依据鉴定级别确定工伤待遇。
4 110网律师 2011-07-10 07:41
抓紧认定工伤,或按雇佣合同纠纷要求单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