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能否转让?另购房的定金能否要回? 我有一处经济适用房,因我已退休,我先生还在职,只能以我先生的名义购买,但每月的商业贷款是由我来承担,现还差半年就满5年可转让出售了。可现我已再另处交了一万定金买了70年产权房,并与11/23日前要交其余尾款全部缴纳。现我计划将房屋转让,房产公司已拟定好条款让我签署居家协议。可现在我配偶说即使我签了居家协议到了6月也不肯卖,并以离婚为要挟才肯签字。那我还能签居家协议吗?如果不签就无法凑齐钱款买另外一套房子,那一万元定金是否也将无法退回了?
2015-11-13 15:42 xym041……(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11-13 16:15
1、因你先生系产权人登记人,则卖房需要你先生签字同意,而且也需要其他同住人签字同意。
2、若不能达成一致,则另处交付的定金,则有可能因受限于政策问题,而不能继续办理交易,从而造成违约定金不能退还的情况出现。
3、建议就两处房产的交易问题,协商处理。
2、若不能达成一致,则另处交付的定金,则有可能因受限于政策问题,而不能继续办理交易,从而造成违约定金不能退还的情况出现。
3、建议就两处房产的交易问题,协商处理。
2 颜培卿律师 2015-11-13 15:31
配偶不同意的签字的话无法交易,不建议签居间协议。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11-13 15:59
你好,需要配偶同意!
4 110网律师 2015-11-13 16:04
若你先生不同意,你就不要签协议;1万元的定金不能要求返回。
5 崔华律师 2015-11-13 17:30
夫妻共同财产,必须经你的配偶同意才能出售,建议不要签订居间协议,否则面临违约责任。定金是很难要回了
6 李军律师 2015-11-13 19:10
既然不肯卖,还签居间协议做什么呢?不是套牢自己吗?
7 张向锋律师 2015-11-14 10:37
你配偶不同意,建议不签订居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