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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铁工公司拒发辞职员工工资!!!!
安徽蚌埠铁工公司拒发辞职员工工资!!!! 我在蚌埠铁通公司上班,外聘装维员工,从劳动局报的名,一个月实习期,未签订劳动合同。我与2011年5月5日正式入职,与2011年6月5日辞职,辞职时递交正式书面辞职报告,所在分局领导予以批准。
5月份工资发下,结果没有我的,找单位人事科说我辞职了,没有工资。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有工资吧?记得劳动法明文规定,实习期有工资拿。
2011-07-08 00:31 115797……(安徽-蚌埠)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卢佩伟律师  电话:13955280505  2011年07月08日 08时27分
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相同岗位工资的80%,单位应当支付你试用期的工资。
2 胡志会律师  2011-07-08 12:02
你好,单位应当支付你试用期的工资。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要尽快申请劳动仲裁,否则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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