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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应付款是什么意思
累计应付款是什么意思 本人购房一套,总价69万,已首付27万,剩余42万准备办理按揭。因开发商指定的民生银行放不了款,后改办公积金贷款。因各种原因,至今办不下来。现开发商给我了解除合同的函。合同中有一条,逾期超过30天支付剩余款的,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累计应付款的0.5%。请问累计应付款应该是多少啊?谢谢
2011-07-07 13:00 博泰德(山东-泰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07 13:51
首先,您要理解,什么叫做“累计应付款”:合同中某个者词语的解释,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合同中约定的该词语的定义
第二,合同约定的享有最终解释权的一方的解释
第三,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依照行业惯例(即通常情况下,银行行业内惯用的对于该违约行为的赔付计算方式或者对于“累计应付款”的理解方式)。

理解了什么是“累计应付款”,您的问题就迎刃而解。
当然了,如果合同中已经约定怎样计算“累计应付款”,直接按照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即可。
2 贾金勇律师  2011-07-07 14:13
根据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计算。
3 110网律师  2011-07-08 16:42
是指到目前为止的你应该支付的欠款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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