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银行要负责么? 你好!我是一名公司出纳,于2011年7月1日星期五下到交通银行电汇两笔款项分别是一千万元和两百万元,询问了银行的公司柜员用普通电汇下午能否把钱汇到,她说可以,于是勾了普通电汇。结果收款方当天下午没有收到我汇出的两笔款项,但查询交行我公司账上的该笔款项已于7月1日下午16:34汇出。直到7月4日星期一对方才收到这两笔款项。现在对方要起诉我公司违约,怪我们没有用加急电汇导致款项没有及时到账。请问这种情况交通银行是否该承担责任?
2011-07-07 12:37 lovely……(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高冬竹律师 电话:13505153100 2011年07月08日 18时50分
关键是你要有证据证明银行柜员确实告诉你用普通电汇可以当日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