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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纠纷
购房纠纷 我于2008年9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交付卖方80%房款,房屋为期房当时未交房,购房合同为一屋两份,卖方当时仅口头承诺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最终会合并为一份,房屋于2010年3月交房,我方已装修入住,2011年6月开发商通知办理房产证了,卖方领到两个房产证,因昆明新限购令的出台,现办理房屋买卖手续,需至昆明市房屋交易中心出具买卖双方购房资格证明,因当时签订购房合同时有一条款为:房产证办理7个工作日内需办理买卖手续。故我方在交易中心办理购房资格时因交易中心办理时间延误,十个工作日方取到购房证明,卖方便以此延期为由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另要求在原有约定房价上提价2万,并要求走法律途径解决
2011-07-06 13:33 龙泽翼(云南-昆明)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1-07-06 22:37
卖方的行为违约,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 李同红律师  2011-07-06 13:46
你好,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3 孙新律师  2011-07-06 14:58
协商不成可起诉
4 110网律师  2011-07-06 17:20
这是住建局工作审查问题,不应该是违约。对方的说法是不对的。你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及时履行过户义务。如果协商不好,还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对方强制履行。
5 110网律师  2011-07-06 17:28
您好!你可以按照合同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如不行,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诉讼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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