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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无偿转让吗
系无偿转让吗 在我儿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我买了房,当时买受方我儿子的名字是由我代签的,契约上买受方是我和我儿子的名字,买房时无债务,后来经商,与一些人产生债务往来,儿子成年后去房管局办理了房产登记,儿子持共有权证份额为80%,我占房产20%,在办理房产证一年后,对方告我,并请求法院撤销我儿子80%的份额,理由是我在买时虽无债务,但我儿子的名是我签的,况且我儿子又没出钱,现在把80%的份额登记在儿子名下,当然应系无偿转让了,请问我这是无偿转让吗
2011-07-05 22:01 求法的人(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7月05日 22时10分
欠债之前所购,要求撤销理由不充分。
2 徐卫东律师  2011-07-05 22:19
您好!你能说一下每件事的时间吗?
3 赵亮律师  2011-07-06 07:19
看买房的时间和你们债务往来的起始时间了 如果买房在前  应该是有效的
4 孙新律师  2011-07-06 07:40
从知道之日起计算
5 赵江涛律师  2011-07-06 07:50
仅此不能
6 孙新律师  2011-07-06 08:01
您好!
有争议,不知在哪个法院执行,详细可以来电咨询。
7 110网律师  2011-07-06 12:48
由于买房时间在债务产生之前,不属于无偿转让,因此对方无权请求撤销。
8 孙新律师  2011-07-06 12:49
房子是在欠债之前买的,主张撤销无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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