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级伤残索赔 我弟弟于2010年3月7日在东莞工作时摔伤,造成腰椎十二节粉碎性骨折,经过一年多的治疗未康复,腰部以下全无知觉大小便失禁,目前经鉴定为二级伤残。(有工伤认定) 他在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7000元,(2009年由公司安排在新加坡工作)而公司买社保却是按东莞最低工资买的,请问: 一 社保应如何赔付? 二 差额部分公司应如何赔付?具体数额应是多少? 三 因为我们是湖北人,可否要公司将差额部分一次性付清?法律上有没有最高不能超过当地人均工资300%的规定?有没有一次性赔付不超过十年的规定?
2011-07-05 20:28 VDo6631(广东-东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耀和律师 2011-07-05 20:39
如果是工伤则按照工伤的赔偿标准索赔!
出了正常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伤残补助费;
其中伤残补助费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出了正常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伤残补助费;
其中伤残补助费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 110网律师 2011-07-05 20:51
月工资最高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东莞目前为4020元/月。可以要求一次性计发十年的伤残津贴和护理费。
3 110网律师 2011-07-05 20:51
1、社保按照购买标准来赔;
2、差额部分,应该有公司来承担;
3、可以要求公司一次性付清10年的差额。你弟弟7000元的工资,还没有超过东莞市购买社保的上限,因此,计算差额的基数应该以7000元减去实际购买社保标准。
2、差额部分,应该有公司来承担;
3、可以要求公司一次性付清10年的差额。你弟弟7000元的工资,还没有超过东莞市购买社保的上限,因此,计算差额的基数应该以7000元减去实际购买社保标准。
4 110网律师 2011-07-05 21:24
按二级工伤待遇索赔,差额部分,向用人单位索赔。协商不了,可申请劳动仲裁。
5 李翠英律师 2011-07-05 21:58
是的。以上律师分析都不错。建议你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务必委托律师代理。
6 110网律师 2011-07-06 18:37
1、二级伤残的,享受伤残津贴为每月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
2、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二级伤残的为本人25个月工资;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本人14个月工资。
2、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二级伤残的为本人25个月工资;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本人14个月工资。
7 2011-07-07 09:32
应享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标准如上述律师所述,由于工伤案件理赔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较为妥善。
标准如上述律师所述,由于工伤案件理赔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较为妥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