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的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呢? 我有个朋友昨天在超市偷了1个价值4-5元钱的东西,结果被超市强行按照所在公司进行罚款,并勒索要求赔偿3000元,不然就找公司的麻烦,然后在被威胁的情况下按照超市里工作人员授意,写了1份事情经过和1份所谓的“自愿补偿”的条子,但是我朋友他有当时授意写下条子的录音,这个录音可不可以作为证据举报公安机关的呢?
2009-08-08 13:51 slyx12……(天津-和平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任国平律师 电话:13342036569 2009年08月08日 16时02分
可以,警方介入,只偷了4、5元钱的东西,不构成刑事犯罪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8-08 14:10
可以的。
3 孙新律师 2009-08-08 14:46
报警解决。
4 崔建东律师 2009-08-11 15:51
当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