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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
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 有男孩3周岁7个月,女孩7个月一直由我带在娘家抚养,现在我俩感情破裂,我没有工作,但是父母有一间门面房,父母也同意帮忙抚养,他在南京工作,年薪15万,今年有意拖欠生活费3个月,我能要到孩子的抚养权吗?他给多少抚养费合适?写了一份分手协议书(双方签字了),只给了6000元,其余一概不管,能作为证据吗?
2011-07-04 16:31 宋wenqi……(安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7-04 16:50
对方应支付每个月工资的20%--30%,分手协议可以作为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证据
2 陈晓云律师  2011-07-04 16:52
1、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2、可按协议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协议可以作为证据。
3 孙新律师  2011-07-04 17:29
建议起诉 应该支付每月工资的百分之20到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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