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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分割公司股份
离婚时如何分割公司股份 我和先生共同经营生意10几年,他注册了10%的股份,我没有股东名份,另外的90%以他的亲戚名义注册。 我实际上出资了90%的注册资金。公众都知道公司是我们夫妻的,收入由我先生掌握。请问法律上能界定我是50%的股东吗?如能界定,我可以申请退股赔偿或要求每年固定分红金额吗?
2011-07-03 11:52 Ufr3654()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03 11:55
1.从证据上来说,认定这个公司属于你和你先生所有有点难度。
2.如果不能认定的话,你只能要求分割10%的股份的二分之一。
2 李同红律师  2011-07-03 11:58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证你出资在法律可以认定是股东。你可以要求分配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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