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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分割丈夫在单位所购股份
离婚时如何分割丈夫在单位所购股份 我与丈夫结婚11年,现要离婚,就孩子和其它财产分割问题已达成协议,但原丈夫所在单位实行股份制后,他做为单位一部门经理参加了单位购股份,至今所付购股款达一定数额,属于夫妻共同所付,每年此股份在单位上能分到一定红利,现离婚丈夫只同意给我一半购股款,股份本金与分红归他,我是否可以要求他一次性给我全部本金了断,或是要求不分本金,要求每年的红利分一半给我,直至此股份在单位退股或不在产生红利,如这样做在离婚协议要如何注明,或是否有关相法律程序能保证以后可以顺利拿到一半股份分红.因股份持有人名字是他的名字,单位在分红利时只会认他.
2011-06-07 19:44 71366(云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6-07 19:46
你们最好是协商解决
2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1-06-07 20:11
可以按照你说的要求你的丈夫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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