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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企业破产改制中的几个问题
咨询 企业破产改制中的几个问题 律师; 你好; 我有几个问题咨询一下 1.我们公司为企业管理式的事业单位,这次破产改制,按企业破产改制型式实行改制,而我们还都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养老 保险按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其他按企业单位职工对待。现在出现问题我们怎样维权。 2,法院2007年受理公司破产改制,2010年12月4号农业局改制办对职工宣布实质性改制,对我们的工龄结止时间为2007年【买 断补偿金结止时间为2007年】,而养老保险缴到了2010年3月,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签字时间为2011年2-6月间。我们的工龄应怎样 计算。我们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能否按解除劳动合同执行。 3,劳动仲裁和行政诉讼能否同时几个人一起提请诉讼申请。这两个部门能受理吗?不受理我们怎么办。 4,假如没有律师,我们自己能提请诉讼吗? 我们公司改制中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职工安置方案未与职代会和职工见过面,整个过程和内容全体职工一直都不知情。 2,职工的买断补偿金过低【每年按600元计算】买断工龄时间计算有争议。 3,养老保险缴纳不合理【个人应缴部分过高】 4,应补发工资或者是生活费,【2000年下岗至今未发过工资,2005年至今未发过生活费】。 5,原住公司办公室的职工住房未安置。
2011-07-03 09:27 哪西过(湖北-潜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高永峰律师  电话:13818674370  2011年07月03日 09时47分
破产改制的政策性很强,很多问题不是通过法律来规范解决的。建议在当地聘请律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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