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继承遗产问题 我是独生子女,父母现在还健在身体也挺好的!朋友父亲没有了她继承她父亲的遗产挺麻烦的,需要父亲的兄弟姐妹一起到公证处公证后才可以继承的!所以我想咨询下,假如我的父母百年之后我是否直接可以继承我父母的遗产!是否需要父母的兄弟姐妹公证!如果我父母现在写下个人意愿的遗嘱法律是否承认有效!(我家房产是我父亲的名字)如果家里想留遗嘱并公证的话这个费用大概是多少?
2015-11-05 15:15 wlasds(天津)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11-05 15:18
这是可以直接按照遗嘱的规定来要求继承的
2 宋超律师 2015-11-05 15:21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 陈晓云律师 2015-11-05 15:29
直接联系 公证
4 孙新律师 2015-11-05 15:50
不需要父母的兄弟姐妹公证。
5 田润平律师 2015-11-05 15:52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没有的法定继承
6 孙新律师 2015-11-05 16:05
办理遗嘱公证为好。
7 孙瑞岭律师 2015-11-05 18:34
您好!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父母、子女和配偶。
8 潘建强律师 2015-11-05 20:47
你好,建议咨询公证处。
9 齐志龙律师 2015-11-05 23:30
建议询问公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