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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子女继承遗产的问题
关于多子女继承遗产的问题 爷爷奶奶有三男三女,我父亲是最小的儿子。我父母从09年起一直在爷爷奶奶家照顾老人至今。09年时父亲的两个哥哥同意爷爷奶奶的房子(私产)死后归我父母所有。12年爷爷去世,奶奶患老年痴呆多年,现在父亲的三个姐姐同意将爷爷奶奶的房屋给我父亲但是要求父亲将名下的公产房交出来大家平分。该公产房是由爷爷奶奶家的平房8平米及父亲单位拿的3500元扩大面积费组合来的。现在我父亲的姐姐有我爷爷的死亡证明,我奶奶的户口本及身份证,还有爷爷奶奶家的房产证(名字还是爷爷的名字)。父母结婚是户口是在爷爷奶奶家,因为动迁才分开的。我母亲99年就下岗了,一直没有工作,爷爷奶奶经常接济我们。05年起我母亲每周去爷爷奶奶家打扫卫生。05年至11年奶奶每月给母亲500元用于我的学费及母亲的养老保险。我想咨询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奶奶死后父亲能分到多少遗产?姑姑们说的要求父亲交出现有的房子是否有法律支持?
2014-05-19 10:18 栗子711(吉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4年05月19日 10时34分
你好,在你父亲的名下,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由你父亲处分。
2 110网律师  2014-05-19 10:39
诉讼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4-05-19 10:40
你好,你奶奶的财产由其子女继承,你父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多分。房子属于你父亲,怎么处置由你父亲决定,其他人要求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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