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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体捐赠
活体捐赠 我今年24岁了  不幸六年前致下肢残废!整天活着太无聊了  所以我想活体捐赠!
2011-07-02 23:40 982663……(陕西-商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1-07-02 23:5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活体捐献是有限度的,即仅限于不危及生命的部分器官捐献,安乐死在我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3,振作起来,应该身残智不残才对,比你惨的人,照样活着,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多想想你的父母、亲人,你可以做的事情还很多,下肢残废,仍然可以用你的双手创造属于你的美好人生。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陈晓云律师  2011-07-03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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