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 本人2010年12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截至2011年6月公司仍未为我缴纳社保,目前我想离职,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公司补缴这半年来的社保费用?我需要留下什么证据之类的?谢谢!
2011-07-02 20:59 277403……(海南-海口)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7-02 21:01
可以。
2 110网律师 2011-07-02 21:03
你有权要求企业补缴社保!
3 110网律师 2011-07-03 08:52
你有权要求企业补缴社保!可以。
4 2011-07-11 09:46
你好,我做过一个案子,和你情况相似,你是完全可以要求公司补缴该半年的社保费用。你可以手执劳动合同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待裁决下来后就可以去社保地税部门要求补缴了。至于证据,则越多越好,有关你在公司上班的证据,有关工资条,还有你可以去社保部门把你的社保缴费记录打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