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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产房产权问题
央产房产权问题 1979年我母亲丧偶后再婚,再婚后我继父(也系再婚)单位分给了他们一套公租房,承租人是我继父。婚后2000年我继父病逝,我母亲因是该房的唯一居共居人,依法同我继父单位签订了承租合同。2004年,继父单位房改,按规定将该房按成本价卖给了我母亲(但使用了我继父的工龄优惠),并发给了房屋所有权证。现在,我母亲想确定该房产是不是她的私有财产?她有没有处分权?恳请律师们明鉴,我们深表谢意。
2011-07-02 11:07 求助者764……(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7月02日 11时39分
你好,这个房产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但是,有司法解释规定如果仅仅利用去世人的工龄购买房产,这只是一种政策性补贴,而不是权益,所以不能考虑是你母亲与继父的夫妻共有财产,关健是购买房产时是否利用了你继父的遗产(资金),如果利用了就要考虑这个房产中是否有继父的份额问提了,你母亲处理遗产就会出现争议,如果没有利用你继父的遗产(资金)购房,你母亲对该房产就享有排他权利,可以处置该房产。
2 李同红律师  2011-07-02 11:13
你好,属于私人财产,有处分的权利
3 孙新律师  2011-07-02 11:13
这所房产肯定是您母亲的个人财产。如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打电话咨询。
4 孙新律师  2011-07-02 11:15
该房产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你母亲有单独处分的权利。
祝顺利
5 110网律师  2011-07-02 11:15
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有权处分。
6 谷友军律师  2011-07-02 11:20
属于她的的个人财产,她有处分权。
7 赵亮律师  2011-07-02 11:42
是她的个人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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