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您好,家里一亲戚在海边工作负责夜班执勤。9月份的晚上气温不定,一天,在他上班后不久他觉得冷了,因为是夜勤,在各大领导已经回家,且公司没有配备给个人棉衣,自己又联系不上领导的情况下,跟组长还是别的同事说了要回家拿棉衣取暖,就在回家取了棉衣又马上往回赶的路上,大概十几分钟的时间内发生了交通事故(已经身亡,对方占道)。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吗?如果不是,请问为什么。谢谢!
2015-11-04 14:59 gongyi……(山东-威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冉兵律师 2015-11-04 15:01
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 陈晓云律师 2015-11-04 15:19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