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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台湾人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大约7,8年前几个台湾人开的公司拖欠我父母工资及各项费用10几万元,这么些年了,就是耍无赖不给,还污蔑我父母贪污公款,可他们又没有丝毫证据。为了追回欠款,我父母扣了他们一套商品房。他们开始带着律师索要房子,却对欠债丝毫不提,最后那律师见官司赢不了也就不了了之了。今年他们又来了,这次是所谓“道上”的人了。
    有几点我不太明白,希望坛子里的律师大大能告知我一下
    1.这些10多万欠款不是我信口胡说,都是有帐,有证据的。而且这是7,8年前的10多万跟现在的10多万,肯定不能同日而语,加上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因素,合理吗?
    2.商品房的确是台湾人的,他想收回房子又不支付欠债,我现在扣着房子,我是违法的吗?因为我本人专业是西方会计,股东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个人财产也是可以抵债的,我不清楚咱们国家是不是也这样。
2009-08-06 14:48 最温柔的风(山东-青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芦睿律师  2009-08-06 14:57
1,没办法,法律是严肃的不能虽客观事实改变而随意改变,除非人大要求修改才有改变的可能
2、最高院对此有相关规定,但不是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而是被吊销或关闭。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公司股东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并开始清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不成立清算组或不及时组织清算,导致公司财产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股东应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   2009-08-06 15:18
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上述欠款是7、8年前的,不知你们最后一次提出索要欠款的要求是什么时间,因为还有一个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问题。若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一般是不受理的,除非有法定特殊情况。
你们扣押对方商品房确实是于法无据的,若因欠款问题,当时完全可以起诉对方,并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查封其房产以备日后还款。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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