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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承诺下达,卖方拒不过户,急急急!!!多谢指教!!
银行贷款承诺下达,卖方拒不过户,急急急!!!多谢指教!! 我与卖方通过房产中介于今年3月份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支付定金10万给对方,合同约定9月1日前准备首付款并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完毕卖方收到尾款7日内搬走,由于深圳7月11日要实施按评估价过户的政策,所以在6月初我就准备好了首付款并要求中介协助办理房贷并约卖方办理过户手续,如今银行贷款承诺书已拿到,首付款也付到银行监管,可卖方因没买到房子没地方住为由要求我同意他住到今年12月底,如果不同意他现在就拒不办理过户手续,并说到8月底再跟我办过户,让我多出个税契费。合同有约定:贷款承诺书下达后的15个工作日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在15日内卖方不和我办理过户,我是否可以通过律师下达律师函强制要求对方履行责任?如果对方不在15日内跟我办过户,我是否可以起诉他违约?我该如何维权?谢谢!注:卖方本身是在国土局部门上班的公务员,素质很差,并且很难沟通,让我和中介都十分为难,现在卖方就是摆出一副无赖的样子非要我让他全家住到12月底,我想让他付点租金他一口回绝,并说不同意他的要求想过户门都没有,现在我该如何维权,请各位豪杰尽快帮我支支招,不胜感激!!
2011-06-30 23:22 WENDYw……(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2011-07-01 07:18
1,可以及时发律师函要求对方过户,不然,你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1-07-01 09:03
建议委托律师。
3 秦步基律师  2011-07-01 13:20
很明显对方有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建议你及早寻求律师参与协助。
4 110网律师  2011-07-06 18:50
您好,一般来讲,合同会对双方办理过户的时间有相应的要求,您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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