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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到三月,女方辱骂男方父母咒骂男方打闹离婚,我可以要回彩礼钱以及对她的所有花销吗?
结婚不到三月,女方辱骂男方父母咒骂男方打闹离婚,我可以要回彩礼钱以及对她的所有花销吗? 我们01.06登记,2.22号举行的婚礼。女方结婚三天就夜不归宿,不到半月就悄然离家出走,最后她父兄找到后送回我家来。期间因琐碎的事闹了很多,5月初她提出无条件离婚,谁的东西谁带走(包括首饰衣物及她婚前婚后给我家所买的一些东西,小如纸巾盒等等),并拒绝返还彩礼。直到进入6月底,一个多月了她多次到我家打闹,像疯狗一般辱骂我父母龟孙子,不要B脸,lv日下的等等;殴打撕咬男方,至今男方身体仍有数处永恒之殇(当时事后均已拍照)。后来又信息咒骂男方(“不长久”“出门被车撞死”“最好快挂掉”云云)及其父母,还电话辱骂男方亲戚为MB等。今男方及其家人不能容忍其作为,现准备提出离婚并索要彩礼及对女方家的所有花销,请问可以么?  为何法律没有对女方这类行为为男方有所保护的呢。我查了一下婚姻法 说一般情况不能退还,那请问,如果我是个女人,今天嫁人索要彩礼数万,待一两个月打闹离婚,得其彩礼以及各种物品等,过段时间在嫁他人,再打闹,再离婚,再得其彩礼;再再嫁他人.... 这样的话法律对男方公平么?
2011-06-29 10:28 050620(甘肃-酒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29 10:42
彩礼一般是赠与的,法律规定赠与他人的物品一般不允许再索要回的。你所说的是买卖婚姻,买卖婚姻是非法的,因此,法律不予保护。
2 陈晓云律师  2011-06-29 11:30
1、已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女方一般不必退还彩礼,但如能证明因给付彩礼而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除外。
2、可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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