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情况可以取消对方的探视权吗? 我们是再婚家庭。他有个儿子。他们以前婚姻中。经常打架,孩子都吓得快自闭了。幸好孩子奶奶发现的早。给孩子接到自己身边进行及时疏导。但是孩子还是见到生人说话大声就哭。以至于1年级没上几天就被学校退回。后俩人最终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不付抚养费。开始我们也是上学时,一个月让她接孩子回女方2天。寒暑假还多几天。但是她总跟孩子说我们的脏话,孩子回来就不学习,闹。我们就不让他接走了。但是他可以去学校看。(她现在几乎是天天去学校)但是他去学校看也跟孩子说这些。孩子本来跟我们生活后。各个方面都好多了。她一去孩子就不学习。我们还得从头再辅导。她还经常性的给我们发骚扰信息。对我们进行辱骂。我想问问律师。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可以终止她的探视权吗?
2011-06-28 07:31 wo3690……(吉林-辽源)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6-28 07:37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2 胡爱军律师 2011-06-28 07:39
可以起诉,提供证据,证明你们的主张,中止对方的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