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刘某与郝某06年协议离婚,离婚时有一8岁女儿,女儿抚养权协议归为女方,但女儿户口及女方户口都有男方名下。协议规定男方每月支付女儿2000元生活费至女方指定帐户。07年初女方独自把女儿带去国外生活一年,期间女儿的每月2000生活费都存至女方指定帐户。08年1月女方因负担不起女儿在国外的生活,又把女儿送回国内男方身边一直生活至今,期间女方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给男方。
请问现在这种情况,男方可以申请把抚养权更改到男方名下吗?现女儿已经十三岁了。
另外男方已再婚并有小孩子了。
请问现在这种情况,男方可以申请把抚养权更改到男方名下吗?现女儿已经十三岁了。
另外男方已再婚并有小孩子了。
2011-05-15 23:55 young1……(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5月16日 20时07分
可以变更抚养权,小孩意见很重要
2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1-05-16 14:51
1,若理由充分,你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3 110网律师 2011-05-16 00:30
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 110网律师 2011-05-16 09:33
征求孩子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