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时间过长的一笔个人帐 本人现有张欠条,时间为1994年,当时欠条上借现金2万元,利息2分,另有一笔1万5千元的货款,无利息,当时欠款人,签字注明日期,并盖有公司章,(欠款人当时在一厂矿任厂长),至今未还,前年(2009年),由于资金短缺,出于无那,将欠款人起诉至当地法院,并咨询律师,由于这笔欠款年份已久时间已过期,2009年亲自又找欠款人重新在旧欠条上重新签字注明日期,后由于欠款人不在本地,法院传票无法下达,最后法院提起撤诉,这事处理至今仍未果,再次希望各位专家给予一个最合理以及恰当的方法, 在此拜谢!
2011-06-28 00:48 l40557……(河南-郑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煜律师 2011-06-28 08:13
欠条如没规定还款时间,20年内都不过时效
2 郭希玲律师 2011-06-28 11:44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帮助,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3 朱明胜律师 2011-06-28 14:24
委托律师对被告人的状况进行调查,起诉后申请法院查封,如果被告人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可以申请债务人 的财产。
4 110网律师 2011-06-28 14:24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帮助,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5 110网律师 2011-06-28 14:34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帮助,法院可以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