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辞职,也递交了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都签过字的离职报告 2013年12月辞职,也递交了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都签过字的离职报告,但是公司并没有开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书,后来2014年5月重新入职了,2015年1月才签定了新的劳动合同,由于公司没有为我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我以此为由主动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双倍工资,补交社保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仲裁判我赢了,可是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说我之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只是中断了了劳动关系,不存在双倍工资,我手上也没有当时的离职报告,我该怎么证明我自己离职的事实?
2015-10-28 13:30 ask201……(浙江-温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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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在一商贸公司工作3年6个月,于2015年7月20日递交辞职报告至8月10日离职
0个回复你好! 我在一商贸公司工作3年6个月,于2015年7月20日递交辞职报告至8月10日离职
0个回复我这个月1号递交的辞职报告,公司非说要15号离职,请问,我能
4个回复您好,公司工资3个月没发,书面递交辞职报告后,公司以部门没人无法顶替岗位为由不批
0个回复首先公司降职薪,于是我不做了。我5月25日递交辞职报告,离职日期是6月25月
1个回复我递交辞职报告后(还没离职)公司就给我吧社保停了
5个回复您好,我于3月6日递交辞职报告,按规定4月6日离职。但公司通知我3月17号之后就不用来了
1个回复员工递交辞职报告后,公司在离职前一天辞退员工,工资和在职员工一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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