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 因为同事喝酒 而殴打了李某 这可以算工伤吗 两个月前,李某在干活的时候,突然被同事用铁棒将肩胛骨打裂,伤人者在工作期间喝了酒,无原因的就把李某打伤,现在已经经公安部门处理,伤人者已经赔偿了损失及医药费,案子已经结案了,李某已经出院。但厂子给的工资很少,李某想追究厂子的责任。
请问,这个可以算工伤吗? 如果算工伤,法律依据说一下,谢谢。
请问,这个可以算工伤吗? 如果算工伤,法律依据说一下,谢谢。
2011-06-27 10:08 tearbi……(辽宁)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6月27日 10时23分
第三人故意伤害,不算工伤。
2 贾金勇律师 2011-06-27 10:12
不属于工伤。
3 朱君秀律师 2011-06-27 10:16
答:可以申报工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情况。
4 秦步基律师 2011-06-27 10:20
首先可以申报工伤试试看,如果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则按照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没有认定为工伤,那么,可以起诉打人者,要求民事侵权诉讼。
5 110网律师 2011-06-28 11:03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