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同约定“交楼时供水供电设施达到使用条件”是否是霸王条款 购房合同中说明,在收楼条件中,供水供电设施达到使用条件,但实际情况是电表未装,但有电,水表未装,全楼无水!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是违反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开发商是否违约?我是否可以拒收楼?
2015-10-27 22:11 108988……(广东-江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10-28 09:57
属于违约行为,可拒绝。
相关法律问题
购房合同未交楼条件仅约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备案》就可交楼,是否违法
2个回复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是否可以认定为格式条款无效?
6个回复请问这份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是否为霸王条款
4个回复合同中约定的条件未能全部达到合同是否有效
3个回复甲方条款中 暖气初装费,电力设施使用费,不包含在购房合同内,是否符合规定?作为买方是否需要附加协议
2个回复甲方条款中 暖气初装费,电力设施使用费,不包含在购房合同内,是否符合规定?作为买方是否需要附加协议
2个回复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存在霸王条款,开发商不让修改。
4个回复我今年6月初签订购房合同,合同规定延期交房的违约条款,房东六月中旬将房租给A,合同约定如遇特殊情况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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