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在2011年5月7号,签署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款已付,签约当天,因卖方丈夫因出差没有到场,只有妻子一人来签字;签约后多次通过中介催促买房丈夫签字,都以不在上海为由,推迟,现在卖方已丈夫未签字为由拒绝履行购房合同。请问:卖方夫妻一人签字,合同生效吗? 现在我作为购买方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2011-06-26 16:30 MZX7770(安徽-马鞍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6-26 16:35
看房屋是否夫妻双方的,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双方都签字。让对方返还不当得利,赔偿损失。让对方返还双倍的定金,或承担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
2 110网律师 2011-06-26 16:42
请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局查询该房产的所有人是谁,再考虑维权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