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开经常居住地一年时间,原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能判决离婚吗?
离开经常居住地一年时间,原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能判决离婚吗? 我以前在深圳工作,现因为工作性质离开深圳,在广东其他城市工作。离开深圳,且不在原经常居住地一年多时间。现在我老婆向深圳的原经常居住地的法庭起诉离婚。请问原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能判决离婚吗?该法庭是不是存在管辖权异议的问题?
2011-06-26 13:53 lihaot……(广东-深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1-06-26 15:52
可按照你的想法和要求提出主张,妥善解决.可电话联系
2 110网律师  2011-06-26 13:59
存在管辖权异议!
3 110网律师  2011-06-26 15:25
如果你不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话,可以判决离婚,存不存在管辖权异议要你自己提出来,不提出来就不存在了
4 贾金勇律师  2011-06-26 15:33
法院是否受理?可以提出管辖异议。
5 110网律师  2011-06-26 15:39
可以判决离婚
6 张勇律师  2011-06-26 19:24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周内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7 110网律师  2011-06-27 09:23
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才能为您具体分析、制定举证和处理方案。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8 吴君瑜律师  2011-06-27 10:32
你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