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在户口所在地生活,双方可以在居住地办理法院快速离婚吗 因为孩子的爸爸有外遇,本人带着孩子到上海生活(超过一年),孩子的爸爸已经和对方同居十个月,一直拒绝提供孩子的生活费用.先前双方同意协议离婚,他支付正常的抚养费,但邻近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他反悔了.我不想被他拖着,想在上海到法院起诉离婚,象我的这种情况,上海的法院可受理吗?
2010-08-31 17:44 bhZ1278(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08-31 17:45
你起诉的话,应到孩子爸爸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0-08-31 17:56
如果对方已经在此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所居住地起诉
3 黄浩律师 2010-08-31 18:03
如果你丈夫在上海居住满一年,可以在上海起诉离婚
4 任济舟律师 2010-08-31 20:21
可以在上海起诉。
5 李军律师 2010-08-31 23:18
孩子爸爸在上海生活满一年以上的,你可以在上海起诉离婚;
详情可以来电联系预约律师当面咨询,委托律师处理。
详情可以来电联系预约律师当面咨询,委托律师处理。
6 代雨庭律师 2010-09-01 13:10
你必须要提 供小孩爸爸在上海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才能以原告身份在上海法院起诉,否则,只能由对方在上海法院起诉你。详情请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7 110网律师 2010-09-01 16:41
要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上海法院不一定能受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