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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
房产买卖纠纷 我于2015年9月17日签定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且付了定金2万元,因为是“合同房”卖方未办理初始两证,故合同约定卖方须于2015年9月25日前办理初始两证。而一月过去了,卖方仍未办理两证,多次催促未果,最后一次10月26日交涉,卖方说不卖了。而且卖方不愿任何赔付,说“你去找法院,法院怎么判,我怎么赔”。我在网上查询了下,按照合同法的定金罚则,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但我的合同中没有就定金进行约定的条款。请问我可以通过打官司要注双倍返还定金吗。
2015-10-26 11:36 peiem(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10-26 11:40
您好,是否适用定法则具体要看具体合同约定。但是定金法则本身只是违约责任一种方式,就算合同中没有约定定金,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的。
2 彭功平律师  2015-10-26 11:53
这是否使用双倍定金返还的规定,要看你们合同具体的约定,所以建议你带着合同当面咨询 我的补充: 2015-10-26 11:53

而且按照合同,若是对方违约,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 李新建律师  2015-10-26 12:13
你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4 王宇航律师  2015-10-26 15:33
这是否使用双倍定金返还的规定,要看你们合同具体的约定,所以建议你带着合同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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