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钱的情况下注销,是否合法和能否追讨? 本人是某公司的债权人,在去年作为该公司的股东时,以借资形式借给公司几万块钱,后退出股权后,签订了协议,要求该公司在今年10月22日偿还部分之前的借资款项。但是前两天去追讨的时候,该公司原法人代表竟然告知其今年将原公司注销了。而且没有任何通知我们这些债权人的意思。当时借资时的有盖章的收据,还有相关协议都在,请问这种情况,以法律追讨是否能维权?对方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等更严重的违规?
2015-10-30 09:26 jakexd……(广东-东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丁自勇律师 电话:13138660408 2015年10月30日 09时31分
你好。对于这种情况,你可以起诉原来的股东,要求股东承担债务。
2 江珍来律师 2015-10-30 09:44
可以告他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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