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判我全责,对方要求我支付修车期间的交通费,合理吗? 两车属于轻微擦伤,无人员受伤,我和对方仅仅都只需要做点钣金+油漆,由于对方要求在4S维修,我这边保险公司给他定损750元。对方联系4S店后,4S店告之维修要4天,于是对方提出要我支付维修期间的交通费,并且要按的士费计算,说他一天不会超过60元。请问合理吗?
2011-06-25 14:07 lhjbn(湖北-武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1-06-25 19:49
合理,以发票为准
2 110网律师 2011-06-25 16:40
对于交通费原则上据实支付!
3 110网律师 2011-06-25 17:51
可以直接电话咨询。
4 110网律师 2011-06-25 20:28
不合理。
5 110网律师 2011-06-25 22:07
对于交通费原则上据实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