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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离婚,因为感情不和,老吵架!我们结婚六年,有个五岁的女孩
男方提出离婚,因为感情不和,老吵架!我们结婚六年,有个五岁的女孩 男方提出离婚,因为感情不和,老吵架!我们结婚六年,有个五岁的女孩,孩子一直都是女方带,大多数是住女方娘家的,孩子有病男方家里人并不关心,也不帮我带孩子,男方为了创业借了不少高利贷,现在还没还清,女方想要孩子的扶养权,几率有多大?女方还想要赔偿,因为在月子时做了不少病,以后工作几率很小
2015-10-25 16:24 ask201……(辽宁-锦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5-10-25 17:17
优先归母亲抚养,另

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2 隋新律师  2015-10-25 17:02
你好,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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