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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咨询
劳动咨询 我是一名在成都打工外地人,上班的地方属于分公司,总公司在广州,由于这次的分公司负责人新上任,对人员做了调整,新上任的负责人换上自己的人。在工作期间我没有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的损失,入职至今1年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购买保险,6月24日通知我月底就不用上班了,我该怎么解决,请问我有哪些应有的权利。
2011-06-25 10:27 郑炜1(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罗远水律师  2011-06-25 10:30
你应当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办和补交社会保险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1-06-25 10:46
申请劳动仲裁
3 喻远军律师  2011-06-25 11:01
可以申请进行仲裁。
4 王大文律师  2011-06-25 12:17
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买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
5 110网律师  2011-06-26 12:55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购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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