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我一邻居长期把他的车(四轮车)停放在我的做生意的门面前面,影响了我的生意。叫了他几次不听,我爱人就骂了几句然后他的爱人和我爱人吵架,他就动手打人,先是在外面拦住我打。(我其上班的途中)。回到镇上又冲进店子打我老婆。打伤我的鼻子及左太阳穴(软组织挫伤),打我的时候还亮了刀(折叠式的军用刀),用去医药费4百多。
2011-06-25 08:08 肖富春(四川)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27 15:16
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涉嫌故意伤害罪,这主要看受伤是否达到轻伤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