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算是什么情况? 起初,乙方要转让甲方的店铺,然后,乙方问甲方要以前甲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然后和房东共同商讨以后的房租问题。甲方说合同不在身上,给了乙方一个电话,说是房东电话,然后乙方打电话详细问明房屋租赁事情后,和甲方达成协议。但,房东找来,说并没有给他打过电话问过租赁的事情?请问,甲方这种情况属于什么?
2011-06-23 23:14 zGI7970(湖北-荆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24 11:37
首先你要看甲方给的电话号码是否是房东的,如果是电信部门是查得到打没打过电话的,另外如果确实没打过,房东可以转租未经其同意为由不同意转租,这时你可以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你的损失。
2 万安松律师 2011-06-24 14:36
如甲方给的电话不是房东,甲方行为涉嫌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