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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配偶在户口所在地的待遇是否该取消??
现役军人配偶在户口所在地的待遇是否该取消?? 我是一名现役军人,配偶小丽,女,娘家住惠济区花园口镇京水村,结婚后人和户口仍在该村,因城市建设村上出让土地取得收益分红等福利,村上规定出嫁姑娘户口未迁走的取消分红,可军人家属户口该往那迁?又不能随夫迁到部队,村上不给军人家属分红该怎么办?
2011-06-23 15:12 沙鱼(河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26 15:30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已婚妇女未迁走户口,或虽已迁走户口,在婆婆家未取得承包田的,原娘家不的强行收回土地。因此,你可以给他们理论,也可以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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