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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老婆骑电动车和对方一辆自行车老头相撞。在我们去到了叫人
今天我老婆骑电动车和对方一辆自行车老头相撞。在我们去到了叫人 今天我老婆骑电动车和对方一辆自行车老头相撞。在我们去到了叫人叫了救护车再在医院检查医生说老头没事可以不用住院在我们配点要到交警这里签了协议私聊了说以后对方有什么事不用再来找我们麻烦这种情况如果对方有什么复发情况啊他还有权利来找我们嘛。
2015-10-22 12:32 ask201……(浙江-衢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5-10-22 12:34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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