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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咨询一下,我于2009.4月来到上海一外企从事保安工作
您好,想咨询一下,我于2009.4月来到上海一外企从事保安工作 您好,想咨询一下,我于2009.4月来到上海一外企从事保安工作,六年合同以满,至今有半年多未和我签订合同,现在我不想做了,这六个月未签合同是否有赔偿?
2015-10-22 11:50 ask201……(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宋丽伶律师  2015-10-22 11:52
应该有5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2 颜培卿律师  2015-10-22 11:54
从未续签合同第2个月起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3 张向锋律师  2015-10-22 12:40
1、可要求公司支付5个月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补偿。

2、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4 李军律师  2015-10-22 15:07
可以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5 张鹤生律师  2015-10-22 20:07
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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